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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盐田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来源:发布时间:2012-01-20

  “十二五”期间,是盐田区大力建设和谐盐田,效益盐田,逐步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旅游海港滨海城区的重要时期。为适应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全面提升我区老龄工作,根据《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及《盐田区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区老龄事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1年—2015年。

  一、老年人口及老龄工作状况和发展趋势

  盐田区现辖4个街道,18个社区,常住总人口20万人,户籍人口4.51万人。目前,全区有常住老年人口(女55岁、男60岁以上)人,占全区常住总人口的1.8%;其中,户籍老年人口1997人,占全区户籍总人口的6.48%。

  在现有常住老年人中,既有原住居民,又有随迁老人和在盐田工作退休的老人,既有传统“农村老人”,又有现代“城市老人”,结构复杂,个人素质、生活条件差异较大,生活观念、习惯和需求多样,对全区老龄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在市民政局的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5年来,我区老龄事业稳步发展,老龄工作逐步加强。

  (一)组织机构建设。

  2006年,盐田区重新调整了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配合区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完成老龄的各项工作,各街道、各社区工作站均配备了相应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老龄工作的落实。盐田区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老龄工作组织体系。

  (二)服务体系设施建设。

  建立了包括区社会福利中心、4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l8个社区“星光老人之家”在内的三级为老服务体系,为辖区老人提供机构集中养老、老人日间活动和社区居家养老等不同形式和内容的服务。其中,我区在全市率先进行居家养老的试点工作,为全区80岁以上的户籍老人、户籍伤残军人、孤寡老人、优抚老人等提供了免费服务。

  此外,盐田区依托1 8个社区工作站,建立健全了社保服务网络,实现了老人退休金100%社会化发放;设立了区老年维权部和老年维权咨询投诉热线电话,4个街道老年维权工作站,18个社区老年维权工作站,形成了三级老年维权服务网络,为辖区老人提供免费法律维权援助服务。全区设立了1 8个社区康复医疗中心,为1859位老年人建立了健康档案,形成了老人医疗保健服务体系。

  (三)为老服务设施建设。

  盐田区有养老机构1个,区社会福利中心,设计床位140张,专门设有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照料服务;还有专门性的老年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场所22处,其中区老干部职工活动中心l所,街道社区服务中心4个,社区“星光老年之家”18个,均设置了阅览室、图书室、培训室、书画室、棋牌室、健身室和午托室等休闲活动场地,配备了相关的器材器具。各社区和居民小区都建有老人室外活动场地和“健身路径”,配备有相应的设施。

  (四)老人活动和队伍组织建设。

  盐田区老人综合素质相对较高,参与、开展各类文体活动踊跃、积极。目前,全区成立老人舞蹈队、腰鼓队、太极拳队、柔力球队、合唱队、义工队等50余支,组建基层老年协会和老人专业协会19个,参与老人近3000人。这些老人组织和队伍活动经常,运转规范,成为盐田区老龄工作的一个亮点。

  (五)敬老优待活动。

  近年来,盐田区形成了尊老爱老、敬老优待的良好氛围,建立了百岁老人定补机制和节日老人慰问机制,向全区老人发放慰问品和慰问金;各社区普遍推行了每年为老人免费体检、为老人赠送生日蛋糕活动。此外,为符合条件的老人办理敬老优待证,实行老年人免费乘车,免费进入文化、体育场馆,免费看电影,就医挂号半价等优惠。

  盐田区老龄工作在过去五年取得上述进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一是缺乏老龄工作专职人员和队伍,老龄工作缺乏统筹和组织,基本处于自发状态。二是老人服务、活动场地和设施建设投入不足,与老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不相适应。三是老龄工作经费缺乏,影响老人服务机构和场馆的正常运转。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方针,围绕“六个老有”的总体要求,统筹加强老龄工作,加快构建完善为老服务体系和设施,全面开展个性化为老服务,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努力开创老龄工作的新局面,推进和谐盐田建设。

  三、基本原则

  (一)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原则。把老龄事业发展纳入盐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规划、部署。

  (二)突出和谐主题原则。实现老年人与家庭、与社区、与社会的和谐。

  (三)“六个老有”原则。加大各方面的建设、发展力度,不断提高我区“六个老有’’的总体水平,推动老人生活模式由住养型向住养、服务、娱乐、康复、参与型发展。

  四、目标任务

  (一)社会保障救助方面。

  1、健全完善我区社会养老医疗保障和困难救助制度,实行养老、医疗保险户籍老人全覆盖和困难救助户籍老人、暂住老人全覆盖,实现辖区老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难有助

  (二)养老服务方面。

  1、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将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成为省一级福利机构,使辖区有需要的老人都能享受到专业化的集中住养康复服务。

  2、建立区、街道、社区、单位和家庭五级社会化为老服务网络和专业护理员、社区服务人员及义工三支社会化为老服务队伍,打造盐田区网络化为老服务体系,为辖区所有有需要的老人提供个性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使老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社会的关心和照顾。

  3、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社区星光老年之家的运做,使之成为老人进行日间社区活动的阵地,让老人活动有场地、有服务。

  (三)老年医疗保健方面。

  为辖区户籍老人全部建立健康档案,对老年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跟踪治疗,为有需要的老人设立家庭病床。全面建立老人定期免费体检制度,做到疾患早发现早治疗。

  (四)老年文体活动方面。

  1、依托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建立健全各级老年学校,持续开展多层次、内容多样的老年教育活动。

  2、充分依托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星光老年之家”,积极开展老人文体活动,实现老人活动经常化;进一步加强老人活动队伍建设,使老人活动队伍数量和质量有显著增加和提高。

  (五)“老有所为”方面。

  1、建立盐田区老年人才信息库,全面开展老年人才中介服务。

  2、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各类老年人协会组织,逐步实现老年人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3、进一步发展老年义工组织,扩大老年义工队伍,实现老年义工参与率50%以上。

  (六)老年维权方面。

  依托各法律援助中心和各级老年维权网点,健全完善老年维权体系和制度,使老年人的各项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充分实现。

  (七)敬老优待方面。

  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敬老优待政策,在全区形成良好的敬老优待氛围。

  五、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和谐社会建设,全区各级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将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区老龄办增加人员编制2—3人,街道、社区配备老龄专干,进一步健全区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壮大老龄工作队伍。切实加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

  (二)建立老龄事业经费自然增长机制,加大对老龄事业和工作的投入。

  计划和财政部将依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规模、增长趋势,逐步加大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在财政预算中,逐步增加老龄福利事业经费,用于老年服务设施建设、人才培训、老年教育和文体活动等。

  建立老年人帮扶救助专门资金,重点解决老年人大病、慢性病支付困难问题和贫困家庭老年人生活困难问题。

  (三)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和老人活动服务场地、设施建设,开展个性化为老服务,提高老人生活质量。

  1、加强区社会福利中心颐养院建设,  拨付专款,配备必要的老人住养设备、设施,建立专业化的服务管理队伍,达标成为省二级福利机构,为辖区和社会老人提供规范的集中住养服务。

  2、加强街道和社区老人活动场地、设施建设,明确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性质,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和人员,发挥为老服务的应用作用;为社区“星光老年之家’’拨付必要的运营、维护经费和工作经费,确保各项为老服务的正常开展和为老服务功能的发挥。

  3、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作用,全面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前期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投入,动员社区、民间服务组织和义工,积极参与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来,使辖区所有符合条件的户籍老人和部分暂住老人都能足不出户享受到应有的服务。

  (四)依托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星光老人之家”,积极开展老人文体活动。

  进一步培育、建立各类老人活动队伍和老年协会组织、老年义工队伍,并进行相应的登记管理,拨付必要的活动经费,规范和扩大老人活动,提高活动的组织化程度和水平。

  (五)建立盐田区老年人才信息库,实现“老有所为”。

  加强辖区各类老年人才信息调查、收集工作,建立全区统一的老年人才信息库,实现信息共享和老年人才的交流,充分发挥其在各类老人活动队伍和老年协会组织中的带头和骨干作用。

  (六)加强老年法制建设,保障和维护老年人权益。

  1、健全完善老年维权体系和制度。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和各级老年维权站点建设,做到有专门的老人投诉咨询电话,有健全的老人信访制度,有固定的接待室、接待日,有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老人维权律师免费服务制度。

  2、要加强对贯彻执行《老年法》和《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执法检查,加强老年维权、老年信访工作,推动我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走上法制化的轨道,更好地维护、增进老年人的权益。

  (七)建立老龄事业发展和老龄工作的监督和激励机制。

  组织力量定期对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细化老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和标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表彰先进,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改进。

  (八)加大老龄事业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尊老、敬老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区有线电视台、信息网和各种信息简报,开设专门栏目、专题节目,及时宣传报道尊老、敬老、助老的人和事,大力宣传表彰老龄事业和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开展“敬老助老之星”评选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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